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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目母子在法庭“团圆”

编辑:梅梅教育整理:快乐家庭网点击数:2012-08-25
导语:1999年11月的一个上午,友谊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对少年犯李晓明、张志国进行开庭审理,李晓明的妈妈、外公、老师,张志国的爷爷、奶奶、妈妈等都来了,李晓明的妈妈站起来动情地说

  1999年12月7日下午,黑龙江省友谊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。审判长庄严宣判:被告人李晓明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两年,处罚金人民币500元;被告人张志国犯抢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处罚金人民币500元。

  妈妈离家,少年成了脱缰野马

  在李晓明的印象中,他家从来就没有过幸福快乐的记忆。他的爸爸妈妈仿佛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:妈妈一天到晚忙忙碌碌、疲惫憔悴;爸爸成天混迹于赌场,游手好闲。为挣钱养家,晓明的妈妈什么都做过,白天卖菜,晚上摆摊。

  李晓明从小看到了妈妈的艰辛,也曾暗下决心将来做个有真本事的人,让妈妈过上好日子。小时候的李晓明是个善良听话的好孩子。那时他利用课余时间长期照顾一个孤寡的“驼背公公”。“驼背公公”眼睛时常流泪,视力不好,晓明几乎天天去帮他做家务,陪他解闷。有一次夏天半夜突然雷雨大作,晓明惊醒之后马上想到“驼背公公”家会不会漏雨?越想越睡不着,索性爬起来借着闪电冒雨跑到“驼背公公”家,见一切都好才放心回去睡觉。可谁会想到,就是这样一个善良懂事的孩子,几年之后竟变成了一名抢劫犯。

  1994年,13岁的李晓明上中学了。那时,校门外遍布电子游戏机室。一天,他禁不住几个同学的热情邀请,走进了游戏室,谁知一下就被那刺激的游戏吸引住了,忘了上课时间。旷了一天课,怕老师骂,他不敢回教室,结果课越旷越多,终于被学校开除了。就这样,李晓明在社会上浪荡了半个学期,结识了一群“小太保”。

  无论是李晓明还是他妈妈,都永远忘不了1995年农历四月十四日的那一晚。那天,晓明的妈妈卖了一天布,拖着一身疲劳和饥饿进门时已是晚上7时多了,可家里仍是灶台冷清。见赌博了一天回来的丈夫正跷着二郎腿看电视,她忍气自己煮了饭菜。刚忙好饭菜,丈夫二话不说,竟大摇大摆地坐到餐桌边。对这个好吃懒做又嗜赌如命的男人,她已忍无可忍,便气愤地把饭锅端到一边,不让他吃。这时李晓明回来了,舀饭就吃,妈妈却借题发挥,骂了晓明几句,晓明就和妈妈顶撞起来。饭罢,她叫晓明洗碗,心情不好的晓明说:“你不会自己洗呀!”做妈妈的一时火起顺手就给儿子一巴掌,没想到此时的儿子早就不是以前听话的儿子了,他马上跳起来举拳向母亲捶去!母亲愣了一下,马上操根塑料管照他的腿扫过去,急红眼的李晓明夺过母亲手中的塑料管反打母亲,而此时的父亲非但不劝解,竟然也一同冲过来,父子俩一个扯着她的头发一个抓手将她打倒在地!幸亏邻居闻讯赶来才住了手。(李父如此之举,枉为人父!)没有什么比儿子打母亲更令人心碎的事了。第二天,伤心绝望的妈妈离开了辛苦经营的家,从此在外居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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